绿篱行动严查走私废旧轮胎130626
2013-06-26 20:39:53浏览:1004次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江门海关缉私局侦办的杨某涉嫌走私废旧轮胎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杨某走私废物罪名成立,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
该案是江门海关开展“绿篱”专项行动以来,首宗成功以走私废物罪提起公诉的走私案件。据悉,被告人杨某于数月前在江门外海附近河面过驳废旧轮胎时被江门海关缉私关员当场抓获。经清点及称量,当场查获废旧轮胎144条,共重7.05吨。
后经有关部门认定,涉案的走私进口废旧轮胎属于我国严禁进口的固体废物。据江门海关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市场上存在着一些“翻新轮胎”,这些轮胎多数是不法分子将废旧轮胎重新翻新而成,存较大的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