曙光院持续做好标准化工作
2011-08-31 20:08:00浏览:925次多年来,曙光橡胶工业研究设计院重视企业标准化工作,根据企业发展需要每年安排3~5项标准化专题研究,及时完成相应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并积极开展标准宣贯。同时,对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产品,也及时制订相应的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仅2011年上半年,曙光院已完成《H40×14.0-1920PRTL轮胎单篇规范》等10项企业产品标准制订及备案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标准化法实施条例》要求,企业的产品标准须报当地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近几年来,由于体制改革,上级主管机构的调整变迁,曙光院企业标准备案手续从中央部委转回到地方主管部门进行。由于桂林市企业标准备案业务刚刚起步,各项流程尚在完善当中,曙光院一方面主动与地方主管部门加强沟通互动,另一方面积极想办法解决实际困难。该院标准化所在人手少、工作量倍增的情况下,急生产所急,任劳任怨,加班加点整理文件,按时完成了多件企业产品标准备案,为曙光院又好又快地发展提供了技术保障。